发布时间:2017-06-11 13:55
林业和畜牧业管理局
主要职责

    ()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

    ()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负责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重点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

    ()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实施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林业相关产业区级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负责良种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

    ()指导全区林业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监督管理林业区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区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指导全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交流与合作事务。

    ()负责造林检查验收工作,开展林木采伐等行政许可受理、审核和发证工作,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工作。

    (十一)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林业和

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二)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十三)负责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无公害畜产品的认证工作;负责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的协调工作。

    (十四)负责动物疫病防控、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五)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森林资源调查。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吉林市船营区林业和畜牧业管理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

内设机构

负责人 周晓阳

通讯地址  迎宾大路11号

联系电话 64831171

办公时间 08:30-11:30 13:30-17:00 (春夏季)08:30-11:30 13:00-16:30(秋冬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