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4-12-11
区医保局紧盯特殊人群“应资尽资”,全力落实特殊人群参保资助,坚持常态化开展困难群众医疗待遇保障跟踪落实,持续跟进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缴费工作,截至目前,落实参保资助25577人,资助金额652.27万元,群众缴费负担有效减轻,参保资助政策享受“可感可知可及”。
信息核查精准化。强化与扶贫、卫健、民政等部门的工作对接,依托省医保信息平台救助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省市区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准确掌握在库救助对象,实现动态管理,参保贫困人员即时纳入保障范围,做到随时发现、随时纳入,确保救助对象参保动态清零。
政策标准严格化。严格按照“具备多个身份的人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全面落实低收入困难群众参保全额代缴和差额征缴,群众参保缴费的同时即可享受到资助参保待遇,个人无需申请,有效减轻了以往“先缴后补”的垫资负担。
落实资助便捷化。对在集中缴费期内已完成个人缴费后纳入居民医保覆盖范围的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等符合资助条件的参保困难群众,医保局将人数、资助标准以及资助总额等资料提供给主管部门,资助资金直接核拨至困难群众银行账户,无需群众个人跑腿申办。
下一步,区医保局将持续聚焦重点人群,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应保尽保、应资尽资,全力筑牢医疗保障屏障,确保特殊人群病有所医、医有所助,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