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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解读
为落实机构改革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新要求,不断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事故应急救援实践经验,起草了《甘肃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预案》由九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 总则。分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事故分级等内容。第二部分 组织指挥体系。健全完善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组织指挥体系,一是设立了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省政府常务副省长任总指挥,分管副省长任常务副总指挥,省政府相关副秘书长、省应急厅厅长、事发地市(州)长任副总指挥,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二是设立了现场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协调开展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下设综合协调、抢险救援、治安保卫、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善后处置、信息发布和新闻宣传、专家支持、处置保障9个小组,明确了各小组应急处置工作的职责。三是设立了市县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本行政区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第三部分 监测和预警。重点明确了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划分重点监测内容、确定重点监控目标,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进行监测预警,并建立预警发布系统,完善预警发布机制,畅通预警发布渠道,明确预警发布范围,及时有效地发布预警信息,指导相关方面做好防范应对准备。第四部分 运行机制。明确了应急处置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响应、信息发布和应急结束等工作程序。明确了事故单位、事发地政府先期处置的工作任务,特别强调事故发生后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事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明确了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主体,规定了分级启动应急响应的情形和采取的措施。第五部分 后期处置。明确了善后处置、调查评估工作程序及具体内容。要求事发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规定做好遇难受伤人员抚恤、救治和理赔,归还调用征用的物资,做好环境污染物清理等工作,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总结评估。第六部分 保障措施。明确了队伍、物资装备、资金、医疗卫生、交通运输、通信信息、技术力量保障的具体内容,形成了我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保障体系。第七部分 预案管理。明确了预案编制和修订、预案演练、宣传与培训等内容。第八部分 责任与奖惩。明确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责任追究与奖惩的适用情形。第九部分 附则。明确了《预案》的名词术语和实施日期。
《预案》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准确界定了适用范围。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明确了《预案》适用于我省境内发生的或影响到我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应对工作。二是科学设置了应急体系。设置了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机构和市县应急指挥机构,细化了工作职责,解决了事故发生后“由谁来指挥”的问题。三是细化完善了工作流程。明确了事故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响应、信息发布、善后处置、调查评估等工作流程,解决了事故发生后“如何应对处置”的问题。四是充实加强了保障措施。对应急救援队伍、资金、医疗、物资装备、交通运输、通信、技术力量七方面保障措施进行了明确加强,为高效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提供了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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