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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2020年欧洲杯投注公安局部门决算(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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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700061/2024-0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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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09-14 10:39:25
是否有效

2023年度

2020年欧洲杯投注公安局部门决算(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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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二、事业收入

三、经营收入

四、其他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七、结余分配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九、基本支出

十、项目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案件的侦察、调查和情报信息工作;承担侦办重大案件、研究制定相应对策的职责。

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破刑事、经济犯罪案件,承办或督办重大疑难案件。

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指导、监督麻醉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治安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依法处置重大治安事故。

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市居留、旅游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涉外案件的查处。

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信息网络安全保卫、信息通信建设和科学技术工作。

承担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防范处置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承担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打击工作的职责,负责市政府反恐怖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管理;负责收容教养和劳动教养审批工作,承担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承担来张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重大事件的安全警卫工作职责。

十二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刑事技术、技术侦察工作,承担刑事技术检验鉴定和技术侦察的职责。

十三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业务经费、营建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四组织、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以及警务督察、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中发生的重大违纪案件。

十五管理森林、民航公安机关开展业务工作。

十六联系、协调铁路等行业公安工作。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20年欧洲杯投注公安局下辖甘州分局、欧洲冠军联赛马场公安分局、民航机场公安分局、森林分局市公安局机关内设机构24个(其中正处级3个、副处级5个、科级16个),现有民警职工205人,其中民警178人、事业编27人、辅警108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格具体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8136.6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支出减少216.57万元下降2.59%,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度相比,本年度本级项目资金减少,2022年市本级拨付声纹检验实验室及视频图像智能化应用平台项目资金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8136.6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收入总计8136.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36.63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8136.6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总计8136.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71.07万元,占61.09%;项目支出3165.57万元,占38.9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136.63万元与上年相比,均减少216.57万元,下降2.59%。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度相比,本年度本级项目资金减少,2022年市本级拨付声纹检验实验室及视频图像智能化应用平台项目资金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36.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6.57万元,下降2.59%。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度相比,本年度本级项目资金减少,2022年市本级拨付声纹检验实验室及视频图像智能化应用平台项目资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36.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7181.69万元,占88.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5.72万元,占5.36%;卫生健康支出230.79万元,占2.84%;住房保障支出288.43万元,占3.5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101.61万元,支出决算为8136.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65.79万元,支出决算为718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7.91万元,支出决算为435.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0.07万元,支出决算为23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3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7.84万元,支出决算为28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36.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49.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51.2万元,下降23.61%,主要原因是去年决算时,市本级重点专项资金,警务辅助人员和留置陪护对人员专项经费列入人员经费,本年度决算时列入项目经费。公用经费921.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21万元,增长16.8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造成公用经费随之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取暖费、公务交通补贴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85.82万元,支出决算为185.82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是我局2023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80.82万元,支出决算为180.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82万元,增长14.55%,主要原因本年度我局根据工作需要新购和新租执法执勤车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98万元,上升100%,主要原因本年度我局根据工作需要购置执法执勤车一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62.84万元,支出决算为162.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84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本年度我局根据工作需要新租执法执勤车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预决算数持平。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508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1.9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21万元,增长16.8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采购费用相应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5万元和上年度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6万元,下降7.96%,主要原因是积极相应上级部门“习惯过紧日子”要求,适度压减培训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7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3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分别是警务辅助人员专项经费、留置陪护队人员专项经费和禁毒反恐扫黑除恶专项经费共涉及资金13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警务辅助人员保障专项经费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3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年初设定目标值100%,完成值100%;项目支出均按计划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达到了节约、高效的支出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警务辅助人员专项经费、留置陪护队人员专项经费和禁毒反恐扫黑除恶专项经费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辅警工资及社保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50万元,执行数为7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了在职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约720万元;二是为保证统一着装,为在职警务辅助人员配发统一的工作证件及服装共计约30万元

2.留置陪护队人员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36万元,执行数为527.1万元,完成预算的98.3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了在职留置陪护队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527.1万元。

3.禁毒反恐扫黑除恶等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当年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主要是部分数量指标的指标值精确程度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专项预算精细化管理,争取财政的支持,更好地发挥金使用的效益。;二是健全和完善内控制度辅警工资及社保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明确、决策依据充分、资金使用合理合规,根据年初预算设计的绩效目标,完成了所有年度数量和质量指标,自评得分100分,结果为优。

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总体来看,2023年度我局组织实施的警务辅助人员专项经费、留置陪护队人员专项经费和禁毒反恐扫黑除恶专项经费项目3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执行率好,完成了项目年初设定的各项预期目标。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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